重庆市普通高中学校收费标准一览表(公办)
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文件名称、文号)批准单位备注
一、学费《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普通高中学校学费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06〕197号)重庆市人民政府
都市发达经济圈
重点高中每生每期1200元
城市高中每生每期800元
城镇高中每生每期600元
农村高中每生每期400元
渝西经济走廊
重点高中每生每期900元
城市高中每生每期600元
城镇高中每生每期500元
农村高中每生每期400元
三峡库区生态经济区
重点高中每生每期800元
城市高中每生每期500元
城镇高中每生每期400元
农村高中每生每期300元
二、住宿费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普通高级中学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00〕505号)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一)普通宿舍
1、城市或城镇高中每生每期60元
2、农村高中每生每期40元
(二)公寓式宿舍《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普通高级中学校学生宿舍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渝价〔2002〕512号)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一类公寓式宿舍每生每期不超过450元
二类公寓式宿舍每生每期不超过350元
三类公寓式宿舍每生每期不超过200元
三、课本费市教委直属普通高中学校课本费标准每生每期不超过200元。各区县普通高中学校课本费标准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物价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并报市教委、市物价局备案。《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普通高中学校学费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06〕197号)、《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教委直属普通高中学校课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1〕181号)重庆市人民政府
四、择校费市属市级重点中学(含西师附中)或市级示范性高中每生每期不高于5000元;区县属市级重点中学(含企业办市级重点中学)每生每期不高于4000元;其他普通高中每生每期不高于1500元。《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市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实行“三限”规定的通知》(渝办发〔2004〕21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价格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从2007年秋季新招收的择校生起,学校按规定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向择校生收取学费。
五、服务性收费《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0〕316号)、《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渝价〔2012〕203号)重庆市人民政府
(一)课余时间上网费学生课余时间上网费仅限于直接向课余时间自愿使用学校网络设施上网的学生收取,任何学校不得按人头平均统一向学生收取上网费。最高限额标准:每小时0.8元。
(二)军训费军训服装费按成本收取,军训期间发生的基本伙食费以及到军训基地或部队训练的住宿费按实际发生额收取。
六、招生报名考试费《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毕业考试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价〔1998〕208号)
(一)高中毕业会考(含补考)每生每科9元
(二)物理、化学、生物及劳动技术实验操作考查每生每科5元